租借本校場地敬請配合辦理教育部減少使用一次用產品相關規定 (111-09-02)

公告內容1.為執行教育部111年4月19日臺教資(六)字第1112701227號函之要求,落實校外單位申請租借本校場地須符合「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學校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執行方式原則」,爰場地歸還時需一併填妥「執行教育部頒定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執行方式原則之減量成果統計表」(如附件)並繳交至本校場地出借管理單位,其他詳細資訊請至網頁查詢【https://es.nutc.edu.tw/p/412-1043-12079.php】。 2.若有相關問題,請洽詢本校環境與安全衛生中心 范小姐 (04)-22195856
附件附件_本校執行教育部頒定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執行方式原則之減量成果統計表.pdf